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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,逃婚,那一年叛离(1 / 2)


云沁喜欢守着囡囡,听着孩子叽叽喳喳的和她说话,听着孩子咯咯咯的欢笑,银铃似的在耳边回荡,看她写字,看她练功,看她如一只花蝴蝶似的面前招摇飞来飞去,花枝招展的,心头,便有溢不住的喜欢流泻出来。麺魗芈伤

囡囡一直是她的心肝宝贝,比什么都重要,能带给她无穷的快乐和力量,在她疲惫的时候,在她寂寞的时候,让她觉得温暖,不再孤单。

晚上,她和囡囡睡在一个被窝里,孩子小胳膊小腿,白白嫩嫩的,又香又软,直往她身上蹬,嘻闹声是那么的甜,那么的纯,那么的干净。

都说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,她是真切的感受到了!

只是她作为女儿这一层身份,在自己母亲面前,做的并不好甾。

她让母亲失望了。

看着孩子,她想到母亲,想到自己的曾经,想到了这十八年来的点滴滴,想到她的人生,就是这么诡奇,而曲折叠起。

挽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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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,云沁,是南燕与西楚边境云家堡的七小姐,云家堡在南燕燕州是第一首富,父亲名叫云佰万,母亲叫燕娘,是父亲第八房妾夫人。

云家原本祖居在南燕的,五年前,才定居西楚,主要是因为那一年她闹了一出未婚先孕的丑事,紧接着,为了肚子里的那块肉,她又整了一出逃婚记,与家里彻底决裂了。

云佰万是富甲一方的人物,实在丢不起这个脸,可能也是觉得对不起秦家,就带着云家上上下下乔迁到了西楚京都,成了京都第一首富,而将她一个人遗弃在了南燕。

说来也不算是遗弃,而是她带球逃出去生养了,从此再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过。

她犹记啊,五年前,父亲当着全堡上下所有人的面厉声说过这么一句话:

“你要是敢踏出家门一步,从此你就不是云家人!”

她毫不犹豫的叩头弃家而去,而后,在历经重重奇遇以后,在东越国生了一个女儿。

一个叫世人唾弃的私生女在自己的坚持下,降临到了这个世上,成了她这五年来唯一的精神支柱,支撑着她把日子越过越好,支撑着她要不断的强大起来,因为她有女儿要保护,因为她有一个家。

想想啊,这日子,过的还真是快,眼睛那么一晃,她来这个异世,已足足一十八年,当年的一小小的稚子,如今长成了青春飞扬的女子,并且还完成了生育和养育娃娃的人生使命,将前世没有做过的事:男欢女爱,十月怀胎,生死一线的生产,一把屎一把尿的教养照看,全都做齐了,并且还重新做回了自己——

做一个坚强的女人,不再寄人篱下。

十八年前,附魂的那天,云沁脱掉前世特工的身份,成为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女孩儿,那么小的孩子,完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,只能依靠别人,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,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,与任何人皆无害,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。

一个人想要过的好,就得适应这人时代,懂得这个时代的一切生存法则,知晓这个时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潜规则,另外一个前提,必须等自己长大,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这个时代。

那时,她不知道原来的魂魄去了哪里,当她附上那个小小的身体,孩子三岁前的记忆,与她自然是不存在的。

记得醒来的那刻,她就被告知自己有个未婚夫,那个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块玉片梆定她的一辈子,她很干脆的将玉扯下来扔到他身上:

“你是谁呀?这么小,就想娶媳妇了,没羞!”

当时,她白着眼,那么问他。

当时,他就像遇见了一桩惊天怪事一般,接着玉,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额头,闷闷的道:

“我是秦逍啊!怎么,烧糊涂了?连我都不认得了?”

她拍开那只手,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瞅着,直摇头:

“不认得!”

小秦逍傻楞,这是她认得他十八年时间内,他难得见过的他失常的表现之一,完全是被惊到了。

她不理会,再度问:

“我是谁?”

小正太红红的小嘴变成O字,彻底傻眼。

最后经过大夫诊断,被确诊为:烧坏脑子——他们自然不知道,这个小身体已经换了灵魂,一个小小的身子,住进了的一个成年人的灵魂。

“你姓云,你叫云沁,南燕第一首富云佰万的七小姐……你小时候,脸蛋儿被烧坏,云堡主将您送到天医馆医治,天医智叟花了两年时间,才将你脸上的疤给治好。半个月前,你母亲,八夫人燕娘带你去庙会,你实在顽皮的厉害,就和你娘亲挤散了,后来,是我捡到了你。把你带来养了四五天。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联系上。因为我母亲喜欢你喜欢的紧,所以,就和你娘亲商定下了婚事。”

这是秦逍告诉她的,第一手资料,经调查,情况属实!

后来,母亲八夫人燕娘带她回了云家堡,从那时起,她就成了云七。

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欢她吧,几天后,秦家人就来上门求亲,想订这门娃娃亲。

秦家,在南越也算名门,是官宦人家,官位不高,但作风很正,平常少与人往来,凑巧的是,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,于是,她和秦逍的婚事,就这么定了下来,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。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。

在所有人眼里,她,云沁,一个庶出的小姐,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,而且还是最最聪明、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,是天大的幸运事,简单的来说,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。

在这个时代,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。

女孩子啊,在这里,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,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,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。

再后来的十三年里,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,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,家里兄弟姐妹太多,女人太多,争伐太多,不像现代。

在现代文明里,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,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,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,没有不公,没有争斗,她阴晦的心,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,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。

她的乐观向上,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。

而这里,一切全是扭曲的,是变态的,是残酷,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。

在这里,这具身体的母亲,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,模样生的是挺好,可是与世无争。

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?

而且,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,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,要低调,要收着自己的性子,所以,在云家,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,是个“逆来顺受”的乖孩子。

当然,那是假相。

她只是不想争,不屑争。

在云家的十三年里,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,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,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,而是因为有他,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。

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,有时,秦夫人想她了,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,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——秦家虽是官宦世家,但作风开明,家风亲切,不像云家堡,规矩森严,而且腐朽。

再说那秦逍,比她年长七岁,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,很疼她,也很能管她,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。

那些年,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,暗地里还教她功夫,要是她表现好,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,增长见闻,博文广智。

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,他们渐渐都长大,秦逍在不知不觉中,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,人如松,面若玉,笑若春风,才盖南燕,智无人及。

那一年,十八岁,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,助南燕帝大退海贼,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,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,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,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,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。

如今,他官拜提督,权倾南燕。他脾气极好,温温如美玉似的,即便杀人时,也笑的温柔。

小的时候,她一直叫他逍哥哥——呃,好吧,那纯萃是被逼的。

那时,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,不过时代不同,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,在这里,有些是不管用的。何况那时年纪小,很多事,必须依赖大人。而秦逍呢,很爱拐骗她,时温柔,时严厉,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,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。

其实,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“秦逍”,每番叫他“逍哥哥”,心里就郁结啊,后来,叫着叫着,也就习惯了: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,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。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!

原本嘛,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,得尽多少女子肖想,欲嫁其为妻,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:便是无名无份跟着,那也是毕生之幸——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,从小到大,一边腻着他,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,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