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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: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(2 / 2)

沈傲一拍大腿,道:“是了,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,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,这个打算很大胆,也很有危险,但是想到那赏金,表哥就下定了决心,就是再危险,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,表弟……”

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,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,目光坚定地道:“你不要劝我,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,我是表哥,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。”

周恒很认真地道:“表哥,这么危险的事,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,至不济,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!”

靠,表弟装得也太像了,好无耻。

沈傲断然拒绝,虎着脸道:“君子不立危墙,我意已决,不要再说了。”

说着,沈傲便站起身来,去寻自己的纸扇。

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,压力有点大,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,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,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。

好不容易磨到天黑,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,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,与星辰连接成线,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,卖瓜果、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,声音都嘶哑了。

沈傲步行在人群中,在人群中推挤,感觉有点儿吃不消,第一次逛夜市,感觉不太好,有好几个泼皮见他衣料华贵,迎面推挤过来,手上的功夫不慢,探入他的囊中,谁知却摸了个空,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,沈傲摇着扇子嘻嘻笑道:“小子,就这身手也敢来做贼?知道本公子是谁吗?”

那小贼吓住了,一边的几个同伴要过来,沈傲放开他,冷笑一声:“偷盗,也是手艺活,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,也敢班门弄斧。”

说着,笑着慨然混入人群,只是他的手上,却多了一个钱袋子,从那小贼身上摸来的。

在手上颠了颠,沈傲便心里清楚,那小贼今日的收获不小,可惜撞到了自己,没办法,哥们只好拿这钱袋子当学费了,让他们买一个教训。

吹了吹口哨,心情也渐好起来,沿着汴河折了个弯,便到了莳花馆,夜里的莳花馆,更添一份温馨,那小楼中,有唱曲儿的声音传出,宛如夜莺夜啼,很舒畅。

莳花馆的门口,占地倒是不小,停驻的精美马车竟是看不到尽头,踱步过去,迎客的小厮打恭抱拳,见人便是一句公子、大人,殷勤极了。

沈傲雄赳赳地过去,这个时辰是买醉作乐的最佳时段,客人真不少啊!

这小厅里数十盏包裹着红纸儿的宫灯燃起,厅中之人,仿佛连带着肌肤都变的鲜红了。

沈傲如今已算是熟客,倒是并不急,目光一转,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。

咦?他怎么在这里?

走过去看了个真切,忍不住对那桌上半醉之人道:“小章章,你不是回洪州去了吗?怎么还留在汴京?”

这个埋头喝着酒,打着酒嗝,半醉半醒的人不正是陆之章吗?

那以往英俊的脸庞,此刻多了几分颓废,抬眸看到沈傲,先是一愕,随即惊喜地笑道:“原来是表哥啊!表哥,来,坐下,陪我一块喝酒。”

原来小章章也是同道之人啊,真没有想到!

沈傲不客气地坐下,自斟自饮了一杯酒,便听到陆之章醉醺醺地道:“表哥,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,我……我……”他的声音有点儿呜咽了,又喝了一口酒,才期期艾艾地道:“周小姐瞧不上我,夫人让我得罪了,就是国公,我的世伯,他也看我不起,自来了这汴京,我才知道,自己真是个废物,武不能骑马射箭,文不能作诗作画,哈哈……没用,我真是没用……”

说着,他突然大笑起来,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。

笑着笑着却又哭了,全然不顾许多向这边好奇地看过来的目光。

若是小章章要求亲的人,换了是别家的小姐,沈傲说不定会真心帮助他,最多,收小章章一点儿辛苦费就是。

可是小章章看上的人是周若啊!沈傲是绝对不会肯让他得逞的!

现在看他这样颓废可怜,沈傲猛地把桌子一拍,厉声道:“小章章!”

这一句话骇人极了,不但是陆之章抬眸看着沈傲,厅中的其他人,俱都向这边望来,欢笑声和曲声戛然而止。

冲动了,冲动过头了,一不小心,居然打扰了这么多同好者的雅兴,汗颜啊!

好在沈傲脸皮厚,不去顾及那些投来的异样目光,虎着脸道:“小章章,我问你,你是不是男人?”

“男人?”陆之章一时愣住了,犹豫片刻,才是点了点头道:“是。”

就这么简单的问题,他居然还犹豫,太失败了!

沈傲心里摇头,继续道:“是男人就要拿得起放得下,不就是个女子吗?明天找个更好的来,要比周小姐聪慧十倍,比周小姐美丽十倍的!”

沈傲说完,心里却是有些发虚,若是这小子知道自己和表妹有那么一点暧昧,会不会掐死自己。

陆之章听罢,眼中顿然露出茫然之色,过了半响,脸颊抽搐一下,猛地,也去拍起了桌子:“表哥说得太对了,周小姐算什么?她瞧不上我陆之章,我陆之章还瞧不上她呢!她有什么好?脸上还生了几个雀斑呢,哼,我陆之章将来的妻子,要比她好上十倍百倍。”

沈傲汗颜,拍着桌子怒吼:“小章章,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颜面?你这样说我表妹,我会很难堪的。”

陆之章清醒了一些,没错啊!沈傲是周小姐的表哥,他这样在沈傲的跟前说她,是有点过份了,连忙抱歉地道:“表哥,我知错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