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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滚出离王府(1 / 2)


“阿落!”沈木兮被推得扑在了地上。

电闪火石间,马声嘶鸣,步棠飞身落下,一掌拍在马脖子上,紧接着纵身而起,抱着马脖子猛地一个过肩摔,直接将马撂倒在大街上。

速度之快,快如闪电。

沈木兮爬起,拽着被吓得身子发软的阿落起身,“阿落,伤着没有?”

“没、没有!”阿落呼吸微促,身子冷得厉害,“就是有点、有点吓着了!”

心窝砰砰乱跳,可不吓着了吗?

“步棠,谢谢!”沈木兮安抚了阿落,这才如释重负的松口气。

可步棠的眼神却狠戾得可怕,这匹马是从街尾跑出来的,当时速度很快,她就站在不远处,原是没注意,等到马蹄声起,她才看到有人快速跑进了巷子里。

若非担心沈木兮的安慰,她一定会去追那人。

“这马不太对头!”沈木兮方才意识到,她跟阿落原本快走到街边了,马忽然扭头就冲着她奔来,“口吐白沫,似乎是吃了什么。”

蓦地,步棠皱眉,“你这衣服上是怎么回事?”

“什么?”沈木兮不解,回头望着自己身后的衣摆,好像有点斑驳之色。

“这是什么?”阿落问。

沈木兮也不知道是什么,三人还未多说,便有巡城的官军快速赶到,听说这儿有疯马伤人,他们自然得管,二话不说就把马拖走了。

“先回医馆吧!”沈木兮也没想太多,这种事说是巧合,亦没什么问题。

步棠原是想开口的,后来想想也就算了,沈木兮安安心心的开着医馆,无谓让她为这种事忧心,若是真的有人捣鬼,还是自己去慢慢调查为好。

东都的医馆里哪有什么女大夫,沈木兮算是头一遭,何况这医馆还是离王府着人开设,是以老百姓皆格外好奇,说是来看病,多半也是想看看这位,离王府出来的女大夫生得何种模样?

医馆很是热闹,沈木兮忙得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,一直到了午后时分,沈木兮才空闲下来,与阿落一道上了二楼休息。

步棠一直没敢走,怕再有什么突发事情。

“今儿多亏有了你,不然我跟阿落可都要倒霉了!”沈木兮笑着坐定。

“你身上的那块东西到底是什么?”步棠问。

沈木兮若无其事的笑着,“没什么,大概是没洗干净,你莫在意。”

见她这么说,步棠便点了头,权当她所言是真,“以后出门要小心,东都看似繁庶,实则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脏东西,这儿不是湖里村,人心没那么简单,不是你不害人,别人就不会害你!”

沈木兮面色微恙,“你说,湖里村?”

许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,步棠忙解释,“哦,是陆归舟说的!”

其实步棠不解释反而没那么惹人多心,这一解释,倒是多了几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。

好在沈木兮并不计较这些,这世上能真心拿命换你的原就不多,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,她救你总是真的。总好过那些表面上处处为你着想,实则是利用你,甚至于背地里想杀了你的人。

“对了步棠,你和陆大哥是怎么认识的?看上去好似很熟悉。”沈木兮坐定,因着没什么时间做饭,阿落去隔壁的饭馆里点了饭,稍瞬做好了,会让饭馆的伙计送来。  步棠犹豫了一下,“我不过是个行走江湖之人,陆归舟的生意做得那么大,所以偶然间结识,觉得此人颇为侠义,颇有仁心,就成了至交好友。当时他托我去救人,我想也没想便答应了,谁知你竟是个大夫。我步棠此生最敬重的,便是你们这些救死扶伤之人。”

理由一大堆,倒也说得过去。

沈木兮点了头,这话题算是就此揭过,与其逼得人说谎,还不如彼此留下最初的好印象。

步棠忽然觉得,当年那个火海里将死的女子,变得让人有些期待,时隔七年,愈发聪慧过人。

医馆渐渐步入正轨。

但是沈郅的日子却没那么好过,南苑阁里都是官家子弟,且是一品官宦之后。

其中,当属薄钰的身份最为尊贵。

薄家唯一的后嗣,离王府唯一的小公子。

不管是皇室,还是离王府,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,这些孩子耳濡目染,不是逢迎就是跟着为非作歹,以薄钰为尊。偶有一两个秉性正直的,虽不与为伍,但也不敢置喙,只是一味的隐忍。

少傅李长玄才高八斗,却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,哪里治得了这帮小子,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只要不闹出什么大事,便也随着他们去了!

否则追究起来,人家父亲威风一抖,跟你说那么句:他还是个孩子,你身为少傅还跟孩子计较?李长玄便是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。

干脆,不管。

薄钰前日挨了母亲一巴掌,最后还是没能为娘争取到父亲的半点疼爱,这口气还憋着没出,谁知今儿一早进了南苑阁,见着学子们议论纷纷,才晓得出了何事。

黍离是用离王专用车辇,送了沈郅和春秀来南苑阁的,并且亲自与李长玄交代,一定要好好照顾沈郅,虽没提及沈郅的身份,但能坐上离王专用车辇,可见身份非同一般。

须知,连薄钰都没有这个福分,坐上离王的车辇。

这么一对比,颇有势利眼的孩子,便有意无意的开始跟沈郅套近乎。

薄钰黑着脸,可春秀就站在窗外,双手叉腰跟个黑面神似的盯着他,一想起当初在府衙被春秀丢出墙外的惊险之事,薄钰哪敢造次,连多句话都不敢说。

春秀可不比其他人,这胖女人是不懂礼数的,凡事皆以沈郅为先,谁敢动沈郅,就算天王老子来了,她也能给你扒层皮下来。

所以薄钰,不敢动!打死也不敢动!

可春秀也不能时时刻刻待在南苑阁,到底是宫闱重地。

春秀一走,薄钰这不安分的心被快速调动起来。

因着人生地不熟,沈郅很是安静,娘说过,不能因为外人而让自己抱有遗憾。学而有成,是对娘最好的交代,所以他不敢分神,对于少傅所教,逐字逐句记录在册,不敢有丝毫的马虎。

南苑阁如同私塾一般,有自己的小厨房和集体饭堂。

沈郅去得有些晚,太监上下打量着沈郅,只觉得这小子面生,穿得又是粗衣麻布,可见并非出自王侯贵胄门第。

南苑阁里,都是达官贵人的孩子,乍然出现一个平民子弟,太监们也是势力,直接给了一碗白饭,掐着嗓子极为不屑的道一句,“来得太晚,没菜了!”

沈郅几欲争辩,可瞧着厅内那一张张满是讽刺的容脸,不由的紧了紧手中饭碗,默不作声的走到最后一排靠墙角位置坐着。

“欸!”

一碗红烧肉被搁在了沈郅跟前,紧接着又是一碟小米糕。

两个少年人站在了沈郅的桌前,一人面色苍白,尤显虚弱;一人则是身量瘦小,面色红润。二人面带笑意,不似其他人,斜着眼睛看沈郅。

“我身子不好,吃不了太油腻的。”面白如纸的少年,弱弱开口。

瘦弱那人笑道,“我吃得少,不吃也浪费,你若是不嫌弃……”

“谢谢!”沈郅回礼道谢。

“你们干什么?”薄钰冷着脸走过来,俨然是这里的小霸王,瞧着桌案上的红烧肉和小米糕,当即用眼神狠狠剜着那两少年,“不吃就喂狗!”

瘦弱的少年愤然,“这原就是宫里定下的饭食,我们吃不了送人,同你有什么关系?他是新来的,你怎么能欺负他?”

“我叫沈郅!”沈郅开口,他太了解薄钰的性子,“我不会惹事,但我也不怕事。薄钰,你最好别惹我,上次的教训,难道你都忘了?”

薄钰猛地捂住脸,下意识的退后一步,神色有些慌乱。不得不说,沈郅还是有气力的,若是真的打起来,薄钰未必是沈郅的对手。

“这是皇宫,你敢动手,皇祖母饶不了你!”薄钰咬牙切齿。

沈郅没说话,扫一眼薄钰身后的两少年,一个锦衣玉服,头戴紫金冠,一个吊儿郎当,腰佩祖母绿。一个个都是身份显赫的士族之后,若是真的惹出祸来,沈郅担心会连累母亲。

“怎么,不敢说话了?”吊儿郎当的少年忽然端起沈郅的饭碗,随手就砸在了地上,“这般不识抬举,吃什么饭?”

“关宣,你别太过分,你这样,让沈郅吃什么?”孱弱的少年许是因为情绪激动,止不住咳嗽了两声,“你们别欺人太甚。”

“宋留风,你看看你自己这副样子。永定侯府出了你这么个没用的后人,成日汤药不离口,还敢在这里行侠仗义?”关宣冷笑,“吃什么?吃狗食呗!这种人,一看就是贱民出身,哪有资格跟我们平起平坐,共进南苑阁?!简直是侮辱我们。”

关宣是谁?那是太师府长子的儿子,也就是关山年的嫡长孙,身份何其显贵,与薄钰也是亲眷,自然是站在薄钰这边的。

而宋留风是永定侯——宋宴之子,永定侯乃是世袭侯爵,宋宴是第二任永定侯,并无实际功勋,也无什么实权。其膝下唯有宋留风这么一个儿子,奈何从小体弱多病,靠着珍贵药材得以续命至今。

相较之下,宋留风便处于弱势。

“子曰,有教无类,看样子你在这南苑阁多年,也没学到什么!”沈郅冷笑两声。

“你!”关宣愕然,没想到沈郅嘴皮子这般厉害,一时间竟然无话可说。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,平素只知道吃喝玩乐,若说学问嘛……还真的不知道太多,压根找不到正儿八经的词句来制沈郅。

薄钰深吸一口气,“沈郅,你可知道他是谁?”

“我管他是谁,王爷让我入南苑阁是为了跟着少傅学习的,不是来吵架的!”沈郅坐定,一顿饭罢了,不吃就不吃,改明儿让娘给做好午饭,他带着来就是。

娘做的东西,比宫中御厨做的还好吃。

“贱民就是贱民!”薄钰冷嘲热讽,忽然抬脚。

沈郅猝不及防,连人带桌瞬时掀翻在地,桌子狠狠压在了他的腿上,疼得他当即哼了两声,眼泪星儿都出来了。

“你们怎么可以动手打人!这是南苑阁,不是你们好勇斗狠的地方!”瘦弱的少年慌忙去抬桌子,桌子这么沉,定会压伤沈郅的。

“你们……”宋留风喘着气,赶紧帮着扶桌子。

薄钰一脚踩在翻到的桌子上,居高临下的望着沈郅,那眼神如同看着街边的乞丐一般,嫌弃而恶心到了极点,“这里不是你这种贱民该来的地方,贱民就该去城门口要饭,识相的最好带着你那贱娘滚出离王府,否则这种事会接二连三的发生,直到你死的那一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