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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心魔(2 / 2)


林行远也不勉强,和她道别,直接离开。

他也没有回家,而是一直把车子开到了护城河下面,然后一个人站在车外,默默地抽着烟。

一个人的夜,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想了很多,又好像什么都没想。

他记得,当年在国外求学的时候,压力总是很大,华人的圈子就是那么大,来来去去,无非就是那些人。一开始,林行远还会去参加一些当地华人社区举办的各种派对,觉得看到熟悉的东方面孔,会心生亲切。两三个月以后,他就懒得再去,甚至不愿意再去结交新的朋友。

从那以后,每一次因为课业负担太重,睡不着的夜里,他就一个人开车上山,到山顶上抽几支烟,看看浩渺星空,再开车下山,回去继续看书。

后来很多年的某一天,他看见网上爆料,说某个知名影帝,偶尔会乘飞机去英国喂鸽子,然后再默默地飞回来。很多网友笑着说,这可真是有钱任性。而林行远却能明白那种感觉,就好像他当初看的不是星星,或许影帝喂的也不是鸽子。

一直在外面站到手脚发麻,林行远才重新坐上车子。

他没有急着开车,而是打开右手边的一个暗格,小小的空间,刚好能放下一两本书。

然而暗格里并没有书,只有一本日记。

这本日记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年头,边缘微旧,幸好是硬壳装帧,禁得起时间。从外形上看,应该是女人的日记,因为本子本身看起来可爱,不像是男人的风格。

林行远沉默地将它拿起,却久久地没有翻开。

日记里的内容,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,不敢说倒背如流,也差不多了。

这本日记的出现,可以说将他好不容易才走向正轨的生活彻底打破。几个月以前,当他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,他才知道,也许对他来说,“平静生活”永远都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遥远的梦。

日记是夜澜安所写的。

日记上的日期,是在他们恋爱之后,多年以前。

她做不到每天都写日记,有时候三五天写一篇,有时候个把月才写一篇,非常任性。但尽管这样,前前后后也足有几百篇,短则百来字,长则千余字。

也许每个人的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是不一样的,夜澜安虽然骄纵任性,但在日记里,她却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人,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与平时不太一样的敏感。

在这本日记里,从她的文字中,也能感知到她在各个阶段里所处的情绪。

夜澜安似乎早有预感,知道自己可能会没有善终,于是她将这本日记寄存在一个奇怪的店里。这个店是几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开的,叫“时光快递”,客人可以将任何可以保存的物品寄存在他们的店里,而他们则会按照客人的要求,在特定的时间,把该物品寄给特定的人,或者特定的地址。

很多情侣都会写下情书,约定在三年五载以后,寄给恋人,也算是小小的浪漫。

而夜澜安则是把自己的这本日记留在了那里,让店主寄往了喵色唇酒吧,收件人是林行远。

关于寄送的地址,她想了很久,她知道,也许几年以后,林行远就会卖掉他们结婚时买下的别墅。她左思右想,最后终于选中了那间酒吧。

喵色唇的生意一向很好,不出意外,林行远不会转手,另外,他在那里和他心爱的女人见过几次面,对他来说,那是个有着纪念意义的地方,夜澜安相信他不会随便丢掉。

果然,隔了那么久,这本日记还是辗转送到了林行远的手中。

一个字不落地全都看完,他才知道,原来自己这一生,还曾被一个女人这样爱过。

也许,一个人一辈子都遇不到一个真爱自己的人。

而他何其有幸,有一个女人至死都爱着他。

虽然,这份爱因为嫉妒而变得畸形,患得患失,充满了罪恶和血腥。

也是在这本日记里,夜澜安写下了她是如何被傅锦凉抓住了把柄,一点点被这个女人逼着走入黑暗漩涡的全过程。

对傅锦凉来说,她的手上没有直接沾染过鲜血,因为有棋子为她身先士卒。

夜澜安就是这枚棋子。

她自己也承认,她确实有心魔,受了蛊惑。但她也承认,假如没有傅锦凉的一再诱导,也许她的下场不会那么凄惨——终生残废,腹部以下全部绞烂,永远以不人不鬼的形象在世上苟延残喘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