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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打了个哈欠,点头:“对,都是同一件。”

  熊小时刚想继续说,却随着何阅也打了一个哈欠,而且嘴张得比何阅的还要大。

  她用力捂住嘴,好半天才眼泪汪汪地松开手。

  吸吸鼻子,她继续:“那现在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,孙茂远和这个男人,会互相换衣服穿。”

  嗯嗯嗯。

  何阅点头。

  “再根据录像看,5月1日晚上,那件黑色的针织外套应该就在这个男人身上。”

  嗯嗯嗯。

  何阅点头。

  “黑色针织外套上粘一根穿过者的头发,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。”

  嗯嗯嗯。

  何阅继续点头。

  熊小时:………………

  何阅这种敷衍的态度,严重打击到了熊小时的积极性!

  她啪地合上电脑:“这就可以解释,孙茂远的头发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。”

  何阅:“发现很好,解释不了。”

  看着她露出和自家蠢狗在咬到舌头时同样懵逼的表情,他把枕头放到她的脑袋上,隔着枕头安慰地拍了怕她的头。

  “你所做的一切的推理,都只有在一个大前提下才能成立。那就是,你说的这个人就是凶手。”

  虽然还差的很远,但对于一个从来没真正接触过刑事案子,能做到这一步,已经算是不错了

  就算是个毛都没长出来还总扒拉坏草窝往外看的小鹌鹑,也是个弄坏草窝后能知道找东西堵住的小鹌鹑。

  “但这个发现还是挺不错的。”

  何阅站起来,“回去换衣服。”

  熊小时:???

  “去威风堂网吧。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带着口罩帽子,何阅拖着睡得呼噜震天的辛巴就出了门。

  熊小时跟在他后面,呼哧呼哧,一路小跑。

  “别让别人知道我们在一起。”

  走到网吧那条街道的拐角,何阅突然停下,把狗链递给她,压低帽檐。

  “辛巴你牵着。你先走。”

  熊小时牵住辛巴,抿了抿嘴唇,走进街道。

  看到她跟前那条唬人的大狗,几个想凑过来的小混混都犹豫着退了回去。

  一路顺畅,很快,熊小时就走进了网吧。

  没一会儿,何阅也推门进来,插着兜径直越过和店员打听消息的熊小时,到前台买东西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听完熊小时的描述,店员马上就知道了。

  “你说的是茂远的表哥吧?过年的时候,我们网吧聚餐,他也跟着来了。”

  他打开手机翻相册,“这是我们当时拍的合照。”

  熊小时看过去。

  身高。体型。眉尾痣。

  “就是这个人。”

  “他叫刘凯明,也住在这条街,离这儿不远。”

  “他是做什么工作的?”

  “说是卖汽车的……哦,我这儿有他的名片!”

  说着,他从抽屉找出个皱巴巴的硬纸团,展开以后,上面还画了一排歪七扭八的火柴小人。

  他不好意思:“我哪儿买的起车啊,他硬要塞给我,我就当纸随手画着玩了,你可别笑话我。”

  熊小时当然不会笑话他。

  刘凯明工作的地方,就是被害者刘戈买车的那家车店。

  如果说有谁会知道刘戈的家里有大量现金,那刘凯明绝对排在前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