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旅贲军的刀不能生锈(第1页)
“爹,”冯朔终于抬起头,“卢凌风的事,是儿子疏忽。儿子认罚。”“认罚?”冯仁嘴角微微一扯,“罚你有什么用?旅贲军里现在有多少这样的人?”冯朔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“儿子回去就查。”“查?”冯仁直起身,走到他面前,“查完了呢?把人退回去?退给程家?退给秦家?退给尉迟家?”冯朔说不出话来。冯仁接着说:“朔儿,旅贲军不是不能收世家子弟。太宗皇帝那时候,房玄龄的儿子、杜如晦的侄子,都在旅贲军待过。可他们进来的时候,没人知道他们是房家的、杜家的。他们跟所有人一样,从最底层的士卒做起,一刀一枪拼出来的。”他顿了顿,“还有卢凌风,他不仅过了考核,还是第二。现在你把他踢了,那其他考进来的人该怎么想我们旅贲军?”冯朔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“那您的意思是……”“你去告诉他,旅贲军的规矩,不论出身,只论本事。他考了第二,那就从第二的待遇开始。别想着靠卢家的关系,别想着靠太平公主的面子。在旅贲军,他就是卢凌风,不是什么范阳卢氏的嫡支,不是什么公主的儿子。”冯朔低头看着手里那沓纸,过了很久,点了点头。“儿子明白了。”“明白就好。”冯仁转过身,往后堂走去,“回去把那几个关系户查清楚,能留的留,不能留的退。退的时候,别让人寒心。程家那小子,骑射不行就练骑射,兵法不行就学兵法。要是实在不是那块料,就给他找个文职,别耽误人家孩子。”冯朔应了一声,转身往外走。走了几步,忽然停下,回头看了一眼。父亲已经走进后堂,只留下一道青衫背影。冯朔站在原地,望着那道背影,忽然想起很多年前,程处默还活着的时候,喝醉了酒说过一句话。“你爹这人,嘴上刻薄,心肠软。可他的心肠,只软在该软的地方。”现在他懂了。~长安,旅贲营。几个校尉窝在一边。“哎!你听说了吗?进来的几个。”“废话,程家的、秦家的、尉迟家的,还有几个世家的小子。”其中一个校尉骂道:“妈的!旅贲军是什么地方,世家的手还敢伸进来?!他们是忘了,当初长宁郡公是怎么把他们的骨头打断了吗?!”这时一个校尉摇头,叹口气,“世道变了,自从高宗皇帝之后。世家的人开始不断往朝堂里面插旗。就算当今圣人开始拆,京城里边没多少了,可地方呢?照样当土皇帝,送礼的送礼,联姻的联姻。不说左右武卫,千牛卫里边还有武家旧部……”几人沉默。“你们说,大帅这次发火,会不会把那些世家小子全踢出去?”一个满脸横肉的校尉压低声音,他是从陇右调来的老兵。姓周,在旅贲营待了十五年,从士卒一步步爬到校尉。“踢出去?”另一个校尉嗤笑一声,“周老六,你脑子让门夹了?程家的侄子、秦家的外甥,那是说踢就能踢的?”周老六梗着脖子:“怎么不能踢?旅贲军是什么地方?是大帅当年一刀一枪打出来的底子!太宗皇帝在的时候,房玄龄的儿子进来也得从士卒做起。现在倒好,那些世家子弟连弓都拉不开,就敢往咱们营里塞?”帐中沉默了一瞬。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年轻校尉忽然开口:“听说,最初的大帅当年在辽东,带着八百人守怀远城,对面三万敌军。”众人齐齐看向他。这年轻人姓刘,是去年才从边关调回来的,话不多,可每句话都像钉子一样扎在人心上。“三万对八百,”刘校尉低着头,“大帅守了七天七夜,箭射完了就拼刀,刀砍卷了就上拳头。最后援军到的时候,城头上还能站着的,不到三百人。”帐中更安静了。周老六忽然站起身,抓起搁在旁边的横刀,大步往外走。“你干什么去?”有人喊。“练刀!”周老六头也不回,“老子可不想让那些世家子拖后腿。旅贲军的刀,不能生锈!”帐中愣了一瞬,随即有人跟着站起来。一个,两个,三个……最后连那个最沉默的刘校尉也站起身,抓起刀,默默跟了上去。~次日一早。旅贲营的校场。那些世家子弟被编成一个新队,由周老六带着操练。程家的侄子叫程颐,十七岁,生得白净,站在雪地里瑟瑟发抖。他手里那柄横刀比寻常制式轻了三斤,是程处弼特意找工匠打的。可此刻他握着刀,虎口已经磨出了血泡。“举平!”周老六的声音像铁锹刮过冻土。程颐咬着牙把刀端平,胳膊抖得像筛糠。,!他身旁秦家的外甥更不济,刀尖已经戳进雪里,整个人弓着腰,呼出的白气一团接一团。尉迟家的表弟倒是个敦实的少年,姓尉迟名宝,跟当年尉迟宝琳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他举着刀,纹丝不动,只是眼眶红着,不知在想什么。卢凌风站在队列最末尾,刀端得最平,呼吸也最稳。周老六走到他面前,上下打量了一番。“你就是卢凌风?”“是。”“范阳卢氏的?”卢凌风的脊背微微僵了一瞬。“是。”周老六点了点头,没再说什么,转身走到队列前方。“都听好了!旅贲军的规矩,第一条!不许提家世。你是谁家的儿子、谁家的侄子、谁家的外甥,在旅贲军,屁用没有!”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那些年轻的脸。“第二条!不许拉帮结派。什么范阳卢氏、清河崔氏、太原王氏,在旅贲军,都是放屁!”“第三条!”他的声音陡然拔高,“不许给旅贲丢人!”旅贲营的校场上,雪越下越大了。程颐的刀终于没端住,“当啷”一声掉在雪地里,砸出一个浅坑。他的虎口裂开一道口子,血珠子渗出来,滴在白生生的雪上,洇成几朵暗红的花。周老六走过去,弯腰捡起那柄刀,在手里掂了掂。“轻了三斤。”他说,声音不重,可程颐的脸却烧得像被人扇了一巴掌。“程家的刀,当年你爷爷程咬金用的那柄,四十六斤。你爹程处弼用的那柄,三十八斤。你这柄……”他把刀递回去,嘴角扯了一下,“杀鸡都费劲。”程颐低着头,不敢接。“拿回去。”周老六把刀塞进他手里,“嫌重就练,练到不嫌重为止。旅贲军不收拿不动刀的人。”程颐的手指攥紧刀柄,指节泛白。“是。”队列末尾,卢凌风的刀还端得平平的。他的刀是制式的,十二斤,跟所有人一样。可他握刀的姿势不一样,虎口微松,腕肘一线,刀尖与人鼻齐平。这是金吾卫的起手式。周老六走到他面前,低头看了看那柄刀,又看了看他的手。“金吾卫的?”“是。”“金吾卫的刀,不是这么握的。”周老六伸出手,握住他的手腕,往上抬了半分。“旅贲军的刀,要高半寸。为什么?因为金吾卫守的是宫城,刀尖对人喉;旅贲军守的是战场,刀尖对人眉。”卢凌风的眼睫微微一动。“记住没有?”“记住了。”周老六松开手,退后一步,上下打量了他一番。“听说你骑射第一,兵法第三,文试第二?”“是。”“总评第二,输给谁了?”卢凌风的脊背又僵了一瞬。“一个从边关调回来的老兵,姓刘。”周老六点了点头,没有再问。他转过身,走回队列前方,目光扫过那些在风雪里瑟瑟发抖的年轻面孔。“今日就到这里。明日卯时,校场集合。迟到的,罚跑十圈。”众人如蒙大赦,有人直接瘫坐在雪地里,有人踉跄着往营房走。程颐的刀又掉了一次,他弯腰去捡,手指已经握不住了,刀柄上全是血。尉迟宝走过来,替他把刀捡起来,塞进他手里。“用布缠一缠。”他说,声音闷闷的,“我爹当年也是这样过来的。”程颐抬起头,看着这个敦实的少年。“你爹……是尉迟宝琳将军?”尉迟宝点了点头,没有再说,转身走了。程颐站在原地,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雪幕里,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他爷爷是程咬金,他爹是程处弼,他从小听着辽东的故事长大,以为拿刀是件很容易的事。现在他知道了。不容易。卢凌风是最后一个走的。他站在校场上,把那柄刀举起来,又放下,举起来,又放下。他在调整那个半寸,旅贲军的刀,要高半寸。高半寸,重心就变了。刀尖从人喉移到人眉,力道从刺杀变成劈斩。他练了十几年的金吾卫刀法,要改,不是一朝一夕的事。雪落在他的刀上,落在他的肩上,落在他一动不动的身影上。“卢凌风。”他猛地转身。冯朔站在校场边缘,裹着一件半旧的披风,肩上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,显然已经站了很久。“冯将军。”冯朔走过来,在他面前站定。“你考了第二。”他说,“知道输在哪儿吗?”卢凌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“兵法。刘校尉的策论,比末将多三分。”“不是三分的问题。”冯朔看着他,“是你没上过战场。”:()大唐长生者:看尽大唐风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