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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三十五章 疟疾(第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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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彪微微点了下头,做了个请的手势,同时喊了一声:“阿文,送安东尼医生回去。”

罗猎从上了车开始便陷入了昏迷,在街上,阿彪给出的诊断没有错,罗猎确实是感染了疟疾。疟疾这种病,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常见病,在国内又被称作打摆子或是冷热病。疟疾病人发作时甚是痛楚,怕起冷来,即便包上数床棉被亦不能止住其因冷而产生的颤抖,不过,这也就是一小段时间,之后便会发汗降温,等体温降下来之后,便于常人无异。

曹滨好不容易看上了一颗可以栽培的好苗子,自然不肯轻易放弃,因此,派了手下弟兄一直盯着罗猎安翟哥俩,就在安翟背着罗猎去往唐人街上找寻诊所的时候,曹滨已经得知了消息。以常识来讲,疟疾这种病并不可怕,只要及时治疗,并无大碍,因而,得到曹滨指令的阿彪先派出了车去接安东尼医生,随后处理了点手边小事后,才不慌不忙去了唐人街找寻罗猎安翟哥俩。

没想到,罗猎感染的竟然是最严重的一种疟疾。

安东尼医生是金山最优秀的内科医生,同时又是滨哥的好朋友,因此,安东尼医生说的话绝对可信。董彪看着逐逐渐远去的载着安东尼医生的车子的背影,心中有了些许的后悔,或者,他早点动身去街上,又或者,在找到小哥俩的时候不浪费那些时间去挑逗那个小胖子,情况或许会有所不同。

后悔已然无用,世上本没有后悔药可吃,董彪遮掩住自己的懊悔,吩咐弟兄们赶紧将罗猎送到房间中去。

安翟见罗猎被抬进楼房,自然跟在了后面,董彪看到了,心头顿生一股怨气,若不是这小胖子啰里啰嗦,自己又怎会耽搁了小罗猎的病情?

“你干嘛去?”董彪叼上了香烟,却没能摸出火柴,愤恨下,将口中香烟掼在了地上,又踩上了一脚。

安翟一脸无辜,回道:“我去照看罗猎呀。”

董彪怒气冲冲道:“用不着你来照看!”

安翟愣住了,一张胖乎乎的脸蛋涨得通红,不知该是进还是退,更不知该如何回应对方,只能杵在原地,双手紧捏着还是湿漉漉的上衣衣角,不知所措。

董彪更是来气,喝道:“还不服气是么?没看到滨哥已经为罗猎请了最好的护士了么?你说,你能比得过人家专业护士么?”

安翟咬紧了下嘴唇,垂下了头,一言不发。

“该哪儿玩哪儿玩去,给老子滚远点,别让老子再看到你。”董彪甩下了一句话,转身就要往楼房中走去。安翟眼巴巴看着董彪打自己面前经过,两张嘴唇张了又合,合了又张,直到董彪的一只脚已经踏上了楼房门口的台阶之时,安翟才挤出了一句话来:“我不会走远的,就在你找到我们的那条街上,等你治好了罗猎的病,随时来要我的命就是了。”

董彪的脚只是在台阶上稍有停顿,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是否发生了变化,随即便以正常的步伐登上了台阶,进到了楼房里面。安翟在原地又杵了一小会,冲着那幢楼房张望了几眼,然后幽幽地叹了口气,转过身,绕过那片水池,向着大门的方向去了。

海滨城市的夏季,气候总是千变万化,响晴的天,不知从哪边飘过一片乌云来,便可以下上一阵瓢泼大雨。安翟刚走出大门,便赶上了这么一阵雨。大门外,无遮无挡只能直脖子挨淋,而大门内,树荫遮天刚好避雨,而且,那大门一直开着,尚未关上。

安翟回首张望,心中甚是犹豫,但也只是片刻,便转身昂首离去。

疟疾因被携带了疟原虫的蚊子所叮咬而致病,疟原虫在病人体内要有一个繁殖的过程,而这个过程,在医学上被称作潜伏期。疟疾的潜伏期一般在十二天到十四天之间,算下来,罗猎应该是上船之初便感染了疟原虫。疟原虫分作了几种,其中一种疟原虫甚是厉害,在美利坚最顶尖的医院中,感染了这种疟原虫的病人,至少有一半会不治身亡。而安东尼医生凭借自己的经验,断定罗猎所感染的便是这种最厉害的疟原虫。

护理疟疾病人并不危险,只需要将房间里的蚊子灭绝干净就够了,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传染的可能性。席琳娜是安东尼诊所中最优秀的护士,由她来亲自照看罗猎是最让人放心的方案,虽然安东尼的诊所的医疗条件会更好一些,但曹滨依旧坚持将罗猎留了下来。,!

道,脚冲内,头朝外,躺的舒坦还不耽误聊天说话。

美中不足的只是蚊子太多。

一天下来,哥俩均是累的不行,体力上的累倒还是其次,心累更是令人疲倦,因此,哥俩没说上多少话,也顾不上蚊子叮咬,便先后进入了梦乡。

一觉醒来,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。

还是昨日的那家餐馆,哥俩花了五美分各吃了一大碗阳春面,然后找了个树荫,摆上了写着算命俩字的纸板子。一上午做了三炮生意,只是再也没遇到像昨日那位大哥那么大方的人,两个五美分,一个十美分,三炮生意加在一块比起昨日赚到的钱还少了十五美分。不过,这也挺不错的,毕竟财富又增加了嘛!

“罗猎,中午咱们吃顿肉,行不?不用多,一人吃一口就行。”看着罗猎的神情似乎还在犹豫,安翟赶紧追加了一句:“要是没肉吃,我脑子就会迟钝,脑子迟钝了,算命就算得不准了。”

一早吃面的时候,罗猎就看了那家餐馆的熟肉价格,看着挺不错的大排肉,一块才卖十美分。哥俩只用了两个半天便赚到了五十五美分,两顿四碗面才花了十美分,口袋里还剩了四十五美分,中午奢侈一下,一人一碗面之外,哥俩在多要一块大排,似乎也不过分。再说,钱是安翟赚到的,若不是多了他罗猎的一张嘴,省下来的两碗面钱也能买到半块大排了。

“嗯,中午咱们多买一块大排,我只吃一口,剩下的都归你。”罗猎数出三枚五美分的硬币,将剩下的硬币小心翼翼装回到口袋里,然后拿起了那个纸板子,拉着安翟去那家餐馆吃午饭。

大排端上来,罗猎只咬了一小口,最多也就是五分之一,然后便将剩下的大排夹到了安翟的碗中。“罗猎,你咬的太小了,再咬一口吧!”安翟说着,便想将大排夹回到罗猎的碗中。

罗猎捧着碗躲开了,道:“不了,我身体不舒服,不怎么想吃肉。”

哥俩相处了五年多,安翟深知罗猎的性格,只要他决定了的事情,即便是十头牛也难以拉回来,无奈,安翟只好作罢,将夹着的大排放到了嘴边,一大口咬了下去。吃到了肉,安翟的脸上顿时洋溢出满满幸福。

中午天太热,路上几无行人,肯定不适合再做生意,于是,哥俩去了一个开放式公园,找了个凉快的地方躺下来歇着了。

“罗猎,等太阳落山了,咱们别急着吃完饭,多溜达溜达,我想捡一块更大一点的纸板,把字写大一些,还是你来写吧,你的字写得比我好看。”吃过肉的安翟果然不一般,忙活了一上午却不见有丝毫倦意。

“嗯,这个主意不错。”

“罗猎,等咱们赚到了足够多的钱,也开一家餐馆,这样我要是想吃肉的话,就不用花钱买了。”安翟回味起方才的肉香,美美地笑开了。

“嗯,好。”

“罗猎,等咱们赚到了更多的钱,也像滨哥那样,买一幢大楼房,再买一辆小轿车,这样就不用走路出汗了。”安翟舒展开四肢,想象着美好的未来,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。

“……”

“罗猎,罗猎?你怎么了?睡着了?”

“我……我,好冷。”不知什么时候卷缩起身子来的罗猎很是艰难地翻过身来对向了安翟,面色赤红而眼神黯淡,说话也是有气无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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